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日常教学巡查制度》(湖工大政字〔2021〕43 号),结合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巡查以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巡课、听课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巡查为重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巡课、听课
(1) 校领导教学巡查
除日常教学巡查外,校领导在开学第一周内对分管学院进行专题教学巡查,巡查包括巡课、听课及对教学场地、实验室巡查,巡查结束,由牵头学院组织巡查反馈会。
(2)行政单位领导听课
学校行政单位领导应在规定听课时间内,随机选取课堂进行听课,
单次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
(3)教务处教学巡查
教务处主要领导干部应在开学第一天对学校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其
他时间进行不定期巡查。
二、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巡查
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开展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各学院迎评创建工作进度情况、自查总体情况、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文档、毕业论文(设计)与试卷、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学与实践训练以及审核评估相应支撑材料。
(一)巡查方式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巡查采用学院自查自纠和学校集中巡查的方式开展。
1、学院自查
学院应对本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基本文件、教学档案管理、教学活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与试卷、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学与实践训练等情况开展自查,组织整改。
2、集中巡查
集中巡查采用学院汇报、学校抽查和集中反馈的方式进行,学院汇报15分钟,主要从本次巡查的重点及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进行汇报。
(二)巡查内容
1、日常教学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2、教学基本文件:归口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案、讲
义和PPT等齐全及规范情况。
3、教学档案管理及规范:学院教学档案、场地及试卷、论文、报
告等材料归档整理情况。
4、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运行及具体成效。
5、实验室及实践教学相关情况: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及实践教学开
展情况。
6、审核评估支撑材料:对照审核评估要点,检查各学院审核评估相应支撑材料完成情况。
(三)巡查人员
集中巡查时间,由校领导带队进行教学巡查,巡查人员包括教务处、教学督导团、资产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相关领导以及教务处相关科室科长,巡查时邀请其它学院教学副院长参与。
(四)巡查时间安排
1-15周为学院自查整改时间,16-18周为学校集中巡查时间,初步巡查安排见附表,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项巡查安排
教务处
2023年2月28日
附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项巡查安排
巡查时间 | 巡查人员 | 巡查学院 | 参与学院 |
第16周 | 刘望等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土木工程学院、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第16周 | 蒋昌波等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
第16周 | 王利华等 | 轨道交通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理学院、 醴陵陶瓷学院 |
第16周 | 佘朝文等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 | 外国语学院、 国际学院 |
第17周 | 蒋建初等 |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第17周 | 张亚东等 | 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 体育学院 |
第17周 | 范晓阳等 | 计算机学院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
第17周 | 李若梅等 | 理学院、醴陵陶瓷学院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
第18周 | 于惠钧等 | 体育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 轨道交通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第18周 | 殷晓元等 | 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 | 商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
第18周 | 龙永红等 | 土木工程学院(牵头)、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