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
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提升专任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选派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112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度学校共选派了13位教师到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实践锻炼。现就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进行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被选派到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教师名单如下:
序号 |
所属学院 |
姓名 |
|
序号 |
所属学院 |
姓名 |
1 |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刘亦武 |
8 |
商学院 |
庄伟 |
2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
莫怏 |
9 |
土木工程学院 |
周正华 |
3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谭书佳 |
10 |
外国语学院 |
曾姝 |
4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黄浪尘 |
1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贺文峰 |
5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刘晓霞 |
1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罗莉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谭覃 |
13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
何世文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胡涵 |
\ |
二、考核程序
分两个阶段进行:
考核流程 |
考核方式 |
时间 |
地点 |
教师汇报 |
原则上按照教师名单列表顺序依次汇报 (每位教师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
2018年11月30日 上午8:30—10:30 |
崇德楼435 会议室 |
专家评审 |
专家集中评阅相关支撑材料, 独立评分 |
2018年11月30日 上午10:30—12:00 |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表现和取得成果情况。
1、工作表现
考核要求:根据所选择的锻炼方式,确定考核重点。对顶岗锻炼,要求参加所顶岗位的全面工作,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对考察研修,必须考察3个以上单位,考察工作细致全面;对参加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必须担其中某项具体工作任务或参与项目和课题研究全过程。
考核依据:教师汇报、企业及学院评价、任务完成情况、周记记录。
2、取得成果
考核要求:实现《办法》要求,完成“申报表”中拟取得各项成果。
考核依据:取得各项成果的佐证、文字材料。
三、考核要求
请每位教师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考核表;
2、专业教学案例或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的对策方案;
3、在学院举办讲座的讲义;
4、实践锻炼周记;
5、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6、承担实践锻炼单位横向课题的合同;
7、能反映实践锻炼成果的其他材料。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排名前三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实践锻炼任务必选项有一项没完成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