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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1-29

关于对2018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

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提升专任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选派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112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办法》),2018年度学校共选派了13位教师到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实践锻炼。现就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进行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被选派到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教师名单如下:

序号

所属学院

姓名

序号

所属学院

姓名

1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刘亦武

8

商学院

庄伟

2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莫怏

9

土木工程学院

周正华

3

城市与环境学院

谭书佳

10

外国语学院

曾姝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黄浪尘

1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贺文峰

5

经济与贸易学院

刘晓霞

1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罗莉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谭覃

13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何世文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涵

 

二、考核程序

分两个阶段进行:

考核流程

考核方式

时间

地点

教师汇报

原则上按照教师名单列表顺序依次汇报 (每位教师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20181130 上午8301030

崇德楼435 会议室

专家评审

专家集中评阅相关支撑材料,   独立评分

20181130 上午10301200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表现和取得成果情况。

1、工作表现

考核要求:根据所选择的锻炼方式,确定考核重点。对顶岗锻炼,要求参加所顶岗位的全面工作,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对考察研修,必须考察3个以上单位,考察工作细致全面;对参加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必须担其中某项具体工作任务或参与项目和课题研究全过程。

考核依据:教师汇报、企业及学院评价、任务完成情况、周记记录。

2、取得成果

考核要求:实现《办法》要求,完成“申报表”中拟取得各项成果。

考核依据:取得各项成果的佐证、文字材料。

三、考核要求

请每位教师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考核表;

2、专业教学案例或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的对策方案;

3、在学院举办讲座的讲义;

4、实践锻炼周记;

5、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6、承担实践锻炼单位横向课题的合同;

7、能反映实践锻炼成果的其他材料。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排名前三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实践锻炼任务必选项有一项没完成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