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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2-18

关于对2014年度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提升专任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选派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暂行办法》(湖工大教评字〔2014〕2 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学校共选派了15位教师到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了实践锻炼。现就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进行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被选派到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教师名单如下:

序号

所在院部

姓名

序号

所在院部

姓名

序号

所在院部

姓名

1

包材学院

黄新国

6

法学院

王瑞玲

11

财经学院

赵晓娟

2

冶金学院

胡伟达

7

理学院

朱 薇

12

法学院

蓝志烨

3

计通学院

唐承亮

8

包设学院

刘益明

13

计通学院

沈 浩

4

土木学院

欧阳琴

9

包材学院

李祥刚

14

土木学院

欧蔓丽

5

外语学院

周海燕

10

包材学院

滑广军

15

文新学院

宁美丽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表现和取得成果情况。

1、工作表现

考核要求:根据所选择的锻炼方式,确定考核重点。对顶岗锻炼,要求参加所顶岗位的全面工作,严格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对考察研修,必须考察3个以上单位,考察工作细致全面;对参加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必须担其中某项具体工作任务或参与项目和课题研究全过程。

考核依据:企业评价、任务完成情况、周记记录

2、取得成果

考核要求:实现《湖南工业大学选派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暂行办法》要求,完成“申报表”中拟取得各项成果。

考核依据:取得各项成果的佐证、文字材料;教师下企业锻炼的汇报。

三、考核方式

1、集中汇报。听取每位教师8分钟左右PPT汇报。汇报内容为工作表现、任务完成、锻炼成果、问题与建议等。

2、查看资料。查看教师提供的各项材料,对实践锻炼的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评价。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评价表进行打分。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排名前三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实践锻炼任务必选项有一项没完成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要求

1、请每位教师准备8分钟左右的汇报,并制作PPT。

2、请每位教师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专任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考核表;

(2)专业教学案例或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的对策方案;

(3)在学院举办讲座的讲义;

(4)实践锻炼周记;

(5)不少于3000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6)承担实践锻炼单位横向课题的合同;

(7)能反映实践锻炼成果的其他材料。

3、相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12月25日。集中汇报时间为2015年1月5日8:30,地点:科技楼435。联系人:周柏林(科技楼531、22183398)。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11日

2014年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