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学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考试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风考纪影响考试的公平公正。临近期末,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学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考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至第19周
二、巡考人员及巡考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期末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以抓考风促进学风和教风的建设,学校组织各学院全体教学督导人员,采用学院教学督导交叉互换的形式,对各学院组织的考试进行专门巡查。各学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具体安排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计算机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理学院、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城市与环境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经济与贸易学院、商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包装设计艺术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体育学院、法学院院级督导交叉巡考
三、巡考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学院考试巡视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
2、检查考场布置情况、考场环境和考场秩序。
3、检查监考教师到岗和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4、检查学生考试情况和遵纪情况。
四、具体工作要求
1、由各学院教务办统筹组织本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工作,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学院考试安排表,制定相应的院级教学督导巡考安排表,确保所负责学院考试日均有本院教学督导巡考。
2、院级教学督导根据巡考安排表,采取整体巡视和随机定点抽查巡视的方式,对所负责学院考试执行情况进行巡视,且对每个考场的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
3、院级教学督导在巡考过程中,应按照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并做好巡考记录,填写好《湖南工业大学学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巡考情况记录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于考试结束当日交至本院教务办。
4、学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记录的问题以及学生舞弊情况,视同由学校巡视人员发现的考试违规,除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外,另纳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目标考核负面清单。
5、各学院教务办负责统一收集本院教学督导巡考情况记录表,于每周五下午5:30前将督导巡考情况记录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交至崇德楼124办公室董跃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0454744@qq.com。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学院教学督导交叉巡考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