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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竞赛

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之星、教学新秀决选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2-18

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之星、教学新秀决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在复选专家组和各学院(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2014年教学之星、教学新秀复选工作已于12月15日圆满结束。现将校级决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决选时间

2014年12月30日。上午为公开说课评价,下午为教学业绩评价。

二、决选地点

文科组:公共教学楼216 理科组:公共教学楼218

三、决选选手名单

1、文科组
教学之星:何宁波(音乐学院)、宁丹华(包设学院)、黄素梅(法学院)

教学新秀:陆海英(体育学院)、周程芳(外国语学院)、颜胤丰(思政部)、唐玲(音乐学院)

2、理科组

教学之星:肖利(冶金学院)、唐西娅(土木学院)

教学新秀:刘炳浩(土木学院)、周浩(计算机学院)、田飞(机械学院)

四、决选方法

1、公开课评价。任选本学期主讲的一门课程进行说课,时间20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说课内容请参考《教师说课评价表》。

2、教学业绩评价。评价内容请参考《“教学之星”、“教学新秀”评选教学业绩评价指标及标准》。

五、相关要求

1、请决选选手做好说课准备;填写《教学业绩评价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周柏林;科技楼531)

2、请参选选手于12月30日8:10前,将课件拷到决选现场的电脑上并进行抽签。

3、要求各学院组织新进教师和部分青年教师参加公开说课观摩学习,请各学院(部)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教师名单(不少于3人)报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并通知教师准时参加。

4、决赛当日,请参赛选手和观摩老师于8:10前先到公共楼216教室集中,宣布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

附件1:教师说课评价表

附件2:教学业绩评价表

附件3:教学业绩评价指标及标准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15日

教学之星、教学新秀选决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