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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选拔、推荐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9-07

关于2020年下半年

选拔、推荐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和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教师制度暂行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4号)文件精神(附件1),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选拔、推荐本学期需要指导的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及其指导教师,并要求青年教师培养对象、指导教师本学期均有课堂教学任务。

22019年考核延期或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直接纳入本学期培养计划。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延期培养,请学院附书面说明。对前期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学院及其指导教师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帮助其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请各学院于915日前报送《2020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与指导教师推荐名单》(附表1,含前期考核延期或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培养对象)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科技楼531),同时电子稿发送至448987696@qq.com。本学期最终培养名单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确定并公布。


附表12020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与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教师制度暂行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4号)

附件2: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公布2019年下半年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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