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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通字〔2024〕82号)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09-11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实现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教学能力又具备实践操作能力的“双师双能型”教师,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发字〔2024〕21号,现将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全体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3. 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4.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二)认定条件

学校教师申报各层级“双师双能型”教师,在满足第五条规定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1.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3.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4.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考评员资格证书;

5. 在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或赴企业锻炼连续3个月,或3年内累计锻炼6个月以上的。

6. 担任企业技术顾问、行业协会专家、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且取得突出成果的;

7. 指导(排名第一)学生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取得一等奖及以上;

8. 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掌握相应专业的关键技能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

(二)部门初审。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审核,初审合格后形成《湖南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四)发文确认。审核通过的,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校务会审定。对审定的名单予以发文确认。

四、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以部门为单位,纸质件于9月20日17:00前报送崇德楼133,电子件发送至jwcsfjsk@hut.edu.cn,联系人:何地,0731-22183398,逾期不再受理。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附件3:湖南工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