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申报人按照学校1月9号下发的文件(湖工大通知字〔2018〕1 号),认真准备申报工作,提炼并打造成果。
二、各单位在5月份向学校提交正式材料之前,请按照文件精神择优推荐成果,注意院部的推荐指标和不重复申报的原则,详见附件1(推荐指标)和附件4(已获校级成果奖名单)。
三、科技学院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或实践成果,详见文件通知的附件2(实施办法)。
四、办公室已调整,原电话不再使用。新办公室在科技楼540,电话请打17773313366.
五、汇总表有改动,请各单位联系人按新汇总表填写成果信息。附件里有文件、申报书和新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