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 2025 年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和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立项
(一)申报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并按学科归口到学院,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申报。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只能申报重点项目,鼓励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推荐向青年骨干教师倾斜,推荐的重点项目主持人40岁以下教师不低于35%;一般项目主持人40岁以下教师不低于50%。
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作为主持人已有在研省教改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参与未结题的省教改项目)。凡被撤销的省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类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二)项目设置及申报要求
省级教改项目按普通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人工智能+、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图书馆、继续教育、公共英语八类申报,包括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类项目。
1.独立学院的教改项目由独立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和评审。
2.继续教育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
3.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中荣获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奖励一项重点项目,荣获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奖励一项一般项目(不占学校指标),项目申报教师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由创新创业学院向教育厅申报。
4.课程思政项目每个学院推荐数不超过1个。
5.基础学科项目每个学科推荐数不超过 3 个。
6.公共英语项目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推荐数不少于3个。
7.国防教育或国家安全教育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推荐数不少于1个。
8.图书馆项目由图书馆组织,推荐数不少于1个。
9.二级单位在推荐中不用额外注明重点项目,教务处根据教育厅分配指标数、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二、项目结题验收
1.2020年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25年完成结题,对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均予以撤项。
2.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湖南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项目申请书(学校档案馆存档申请书的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料等。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3.典型分享项目征集。遵循项目主持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2025年结题材料质量,按照20%的比例择优推荐省级典型分享项目,按照30%的比例择优遴选校级典型分享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校级评审过程中不用报送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湖南工业大学教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络提交,学校平台开放一周内完成材料报送,报送要求及说明届时统一发布。
1.申报立项项目材料: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汇总表。平台开放时间4月上旬。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拟推荐立项的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修改,并于5月上旬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材料自行整理完善,待教育厅系统开放后分配账号,并完成上传。
2.结题项目材料: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平台开放时间2月中旬。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把关,项目主持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结题材料进行整改,并于3月中旬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书》,结题材料自行整理完善,待教育厅系统开放后分配账号,并完成上传。
3.典型分享项目材料:典型项目成果简介、典型项目汇总表。3月中旬发送至教务处建设科邮箱。
4.未尽事宜,仔细查看教育厅相关文件,对照申报条件与要求,规范填写各类材料。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