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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教务通字[2023]108号)

发布时间:2023-11-13      发布人: 彭丽芳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立项

() 立项范围

根据全省高等教育重点任务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两个类别。

申报项目选题范围请参照《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以及自身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在指南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在项目指南中尚未涉及,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也可申请,但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资助指南范围内的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从事本科教育教学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实质性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科级)及以上职称(职务),并有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 一般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申报。

3.项目负责人同年度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

4.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含主持人),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含主持人)。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合作申报和研究,参与人员应以教学一线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

5.两个类别项目互不贯通,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只能从中选一。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各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研究内容相同而无特别创新的项目;

(3)有承担校级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者;

(4)其他被学校认定不可申报的项目。

()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时间从批准之日起算,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加强研究过程管理与督促,无法按期结题又不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者,学校将取消立项。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应创造条件,为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因工作调动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变更负责人者,应及时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并提前向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教务处审批后备案。

4.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任务的,学校将追回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5.对接高水平教学成果标准,适当增加结题难度,提升项目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

(1)提倡不唯论文倾向。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立项申报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预期成果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原则上不接受仅有学术论文的项目申请结题。

(2)实行多维成果评价。结题成果可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制度及实践成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成果、教学质量或学习成果评价标准、教育决策咨询报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或成果、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教材或论文、以及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

(3)突出改革实效导向。着重评价项目成果的教学改革实践成效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结题应具备属于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一般项目排名前2位,重点项目排名前3)的研究成果,成果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6.建立校省两级教改项目对接机制。凡校级教改项目结题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二、项目结题验收

()结题范围

1.2020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2021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也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名单参考附件7

2.2022年立项的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结题要求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

2.申报结题时凡超过研究年限(在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的基础上至多延长一年)的校级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学校追回研究经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立项材料

纸质版《2023年湖南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2023年湖南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结题材料

纸质版《2023年湖南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4) 一式3份,并提供以下佐证材料:项目立项申请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教学改革实践成效、论文等)、结题研究报告等(参考附件5《湖南工业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一式1份,《2023年湖南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结题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

(三)报送要求

1. 由二级单位负责人、专职人员严格把关,并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2.按申报立项、结题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外,所有材料均要提交电子材料。

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为总文件夹命名,下设立项材料结题材料子文件夹,子文件夹下以主持人姓名命名。

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1211日,纸质版材料(汇总表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送教务处建设科(崇德楼131室)。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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