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株洲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通报》(株教函〔2021〕86号)、《株洲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课题研究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效,学校决定启动株洲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株洲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立项课题。
二、检查要求
1、填写《株洲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材料一式两份,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文件袋外贴上封面并注明课题基本信息。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由学院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崇德楼131室),学院电子版材料用“学院名称+市规划课题”命名,子文件用“课题主持人”命名,包括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
三、检查结论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