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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检查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发布人: 教务处

                                       湖工大教务通字〔2021〕23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525日,省教育厅委派专家组对来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现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就做好整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

1、对标整改。教务处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清单(见附件)。各学院对标整改清单,开展重点整改。

2、自查整改。各学院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再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整改。

二、整改要求

各学院在完成整改后,需于618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整改报告,并附整改前后证据资料(如整改前后的对照照片、相关整改记录和台账等)。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报告一并提交。

联系人:陈荣

联系电话:22183133

教务处

202162


附件:2021年专家组反馈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清单(学院层面)



附件:

2021年专家组反馈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清单(学院层面)


序号

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

重点加强对科研人员、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

各学院

618日前

2

加强科研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预判能力,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

3

存储在冰箱、试剂柜中的化学试剂品应有详细的清单,规范摆放与领用

相关学院

4

易制毒、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应按相关规定放入危化品仓库

相关学院

5

实验室内危废暂存区域增加警戒线

相关学院

6

及时清理实验室无关废物,例如包装纸盒、泡沫箱等

相关学院

7

切实规范危化品使用、存放、报废各环节安全管理,危化品仓库应安装专业防爆门

相关学院

8

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张贴,内容填写完整、准确

各学院

9

加强实验用电安全管理

各学院

10

有气体钢瓶的学院,认真核查气瓶是否固定,应报废的气瓶及时报废

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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