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湖南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教务通字【2021】49号
各学院:
为切实增强我校教学科研保障能力,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确保实验室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共享,学校拟编制实验室建设“十四五”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家底
各学院要对所辖实验室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实验室情况摸底表》,见附件1。
二、规划项目
各学院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以满足教学急需为原则,科学规划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十四五”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原则上,每个学院每年度限报一个新建项目;归口承担学校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根据教学需要,可在规划期内增报一个公共课实验室新建项目。如属学院实验室现有设备的正常更新,以满足正常教学需要的项目,可根据需要申报。
三、编制规划
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教学条件、科研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调整和实验室用房面积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本学院“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规划文本的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3。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本科教学建设发展整体要求,统筹考虑相近学科专业实验室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已有实验室和新建实验室的有机衔接,实验用房和建设经费等情况。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本科生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与研究生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建设问题,避免出现重复建设。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尤其在实验室建设理念、实验室设置、学科及专业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等方面,要做好前期调研与顶层设计,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为确保校级规划的顺利编制,各学院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于11月30日前将学院实验室建设“十四五”规划报教务处备案。联系人:邹彬,联系电话:13307330506,电子邮箱:353173302@qq.com。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