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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教字〔2022〕16 号 关于印发 《湖南工业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发布人: 师范科

教育实践是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教育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为了做好我校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结合《湖南工业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教育实习目标

提高师范生的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等教师专业素质。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发展我校与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我校与实习基地学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为了保证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财务工作的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校团委负责人及各相关学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教务处长和分管师范教育的副处长担任。

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负责制订学校教育实习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及实施方案,做好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部署实习动员工作,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实习生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基本要求;检查督促教育实习工作,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实习任务的完成和实习质量的提升。

(二)各相关学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相关领导、教师及实习学生的辅导员构成。组员中必须有一名实习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学院的信息收集以及学院间信息传达工作。

各相关学院的职责是:

1.依据教务处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教育实习计划。落实本学院各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单位。

2.负责本单位实习带队教师遴选和管理。带队教师必须是在职骨干教师,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熟悉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具有大局观念,交流沟通协调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相关工作。

3.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纪律教育。教育学生尊重实习地区的文化和习俗,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处理好与实习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的关系。

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教育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人身安全常识,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4.做好实习基地联系沟通工作,协助本学院带队教师做好实习生护送、看望、返校等工作。

5.代表学校指导和检查本学院牵头负责的实习工作,及时解决教育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确保实习质量。

6.审定学生的教育实习成绩,做好本单位的实习总结、评优推先等工作。

(三)实习基地学校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按实习学校成立教育实习队,每队设领队教师 1 人,代表学校与实习学校接洽工作,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实习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本实习组工作计划,协助学院做好实习队的组队和安排工作,了解实习学生的具体情况,组织实习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及学院有关实习的规章制度;熟悉中学相关课程标准、教材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工作;做好与实习基地学校的沟通工作,确定学生的讲授科目、教材版本,教学进度等;做好实习点指导教师的聘书发放工作。

2.协助指导教学实习工作。根据实习学校的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学生研讨教材、编写教案和制作课件,组织备课、试讲、课后评议;审阅教案;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工作中的问题。

3.指导班主任见习工作。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分配有关任务,组织实习学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指导实习学生了解分析班级和学生情况,解决有关问题。

4.指导实习学生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评阅实习学生基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

5.根据实习计划支排和实习学校具体情况,完成实习小组各周工作计划和周工作小结,完成指导小组的实习工作总结。

6.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实习成绩评定与总结鉴定工作。

7.按照学校实习经费的使用规定,管理实习队经费。

8.加强与学院、实习基地学校的协调沟通,积极解决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三、教育实习模式

(一)集中实习:由学校统一联系落实实习学校,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采用区域集中、分片管理的体制。原则上,每个或几个区、县较集中的区域,具体由一个学院牵头,负责安排带队教师。

(二)分散实习:委培地教育局要求公费师范生回原籍实习的,经学校批准,学生回原籍由教育局安排实习学校,在实习学校的教师指导下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三)顶岗实习与支教实习:委培地教育局要求公费师范生回原籍顶岗实习一年的或实习基地请求支教实习一年的,必须报学校批准。

(四)采取多学科混合编队与单一学科编队有机结合的教育实习模式。每个实习基地安排一个实习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 20人左右。

(五)实行通识指导与专业指导、现场指导与远程指导相结合的实习指导模式。

四、教育实习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每年 3 月 — 9 月

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学校;召开实习基地学校工作会议;准备本科生教育实习记录本、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聘书等材料;组织召开实习动员会;与实习基地学校联系,获取相关信息。

(二)实习阶段:每年 10 月— 次年 1 月

各实习队到实习学校报到,按计划开展课堂教学、班主任见习和基础教育研习等工作;各实习点每月向教务处报送实习动态,包括:新闻、图片、学生感想、工作汇报等;各相关学院领导巡视督导实习工作。

(三)总结阶段:次年 1 月— 3 月

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初步评定;实习单位填写综合意见,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返校后,各实习队认真做好实习总结、成绩评定以及档案整理工作,向学院提交实习队总结;各学院召开实习总结会,举办实习成果展,完成教育实习评优,向教务处提交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教务处完成学校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五、其它事项

有关实习内容与具体要求、成绩评定、经费使用等,见《湖南工业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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