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509号)文件精神,我处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22】30号)相关规定,对李泽雅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认定该生符合申请条件,现将其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40)拨打监督电话:0731-22183129(教务处学籍科)或0731-22183090(学校纪委)。
公示对象:李泽雅,女,430105********2527,于2021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入我校醴陵陶瓷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学习,2021年11月休学,2023年9月申请复学。由于我校2023年度未招收专科专业,无法安排该生在我校就读。现该生申请转入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学习。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