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为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强化过程性学习评价,我校已全面推行课程考核“平时成绩与期终考试成绩按6:4比例计入总评成绩”的模式(以下简称“6: 4考核模式”)。为确保该模式规范实施,保障期终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期终考试前平时成绩录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录入要求
根据学校课程考核改革要求,采用“6:4考核模式”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期终考试前一周内(具体以教务系统内该课程考试安排生成时间为准),通过教务系统完成学生平时成绩的录入工作,并确保成绩真实、客观、完整。
二、同步告知学生
任课教师在录入平时成绩的同时,须通过课堂讲解、班级群通知等方式,明确告知学生当前平时成绩得分情况、核算依据及总评成绩计算规则,保障学生的知情权,接受学生监督。
三、严格排考关联
教务处将依据系统内平时成绩录入情况统筹安排期终考试。未按要求录入平时成绩的课程,不予排考;因未及时录入导致考试安排延误的,由任课教师及开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任课教师,督促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平时成绩录入及学生告知工作,加强过程监督与提醒。
2、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考核模式改革的规范性,认真记录学生平时表现(如考勤、作业、课堂参与、阶段测试等),确保平时成绩有据可依、公平公正;同时做好与学生的沟通解释,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争议。
3、如遇特殊情况(如考试时间调整、系统技术问题等),任课教师需及时联系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统一向教务处考试科报备(联系人:汪晓锋,联系电话:0731-22183136)。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学校课程考核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