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
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巡课、听课的安排
为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规范日常教学活动,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监控力度,确保领导注意力首先在本科聚焦,进一步完善我校日常教学巡查制度,现将本学期校领导及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巡课、听课安排如下。
一、 校领导教学巡查
除日常教学巡查外,校领导在开学第一周内对分管学院进行专题教学巡查,巡查包括巡课、听课及对教学场地、实验室巡查,巡查结束,由牵头学院组织巡查反馈会。
校领导 | 巡查学院 | 巡查时间 |
刘望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1周内 |
蒋昌波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牵头)、音乐学院 | 第1周内 |
王利华 | 轨道交通学院(牵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第1周内 |
佘朝文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牵头)、法学院 | 第1周内 |
蒋建初 |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牵头)、机械工程学院 | 第1周内 |
张亚东 | 商学院(牵头)、经济与贸易学院 | 第1周内 |
范晓阳 | 计算机学院 | 第1周内 |
李若梅 | 理学院(牵头)、醴陵陶瓷学院 | 第1周内 |
于惠钧 | 体育学院(牵头)、城市与环境学院 | 第1周内 |
殷晓元 | 外国语学院(牵头)、国际学院 | 第1周内 |
龙永红 | 土木工程学院(牵头)、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第1周内 |
二、 行政单位领导听课
学校行政单位领导应在规定听课时间内,随机选取课堂进行听课,单次听课时间不少45分钟,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
部门名称 | 听课领导 | 听课时间 |
党政办公室 | 郎济杰 | 第2-5周 |
组织部 | 燕环球 | 第2-5周 |
宣传部 | 刘文良 | 第2-5周 |
纪委办公室 | 陈登科 | 第2-5周 |
巡察督查办公室 | 刘建佳 | 第2-5周 |
人事处 | 吴永辉 | 第2-5周 |
学生工作部 | 王乾、漆勇、文利民 | 第6-8周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欧舟、储航、孙慧、丁梦、郭毓东 | 第6-8周 |
审计处 | 江轶 | 第6-8周 |
资产管理处 | 荣曼生 | 第6-8周 |
后勤管理处 | 李永清 | 第9-11周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张冬梅 | 第9-11周 |
工会 | 陈碧 | 第9-11周 |
团委 | 谭辉 | 第9-11周 |
图书馆 | 李轶芳 | 第9-11周 |
档案馆 | 宾阳 | 第9-11周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周序生、张晓、黎明 | 第12-15周 |
研究生院 | 何杰、刘亦武、蒋伟、窦军伟 | 第12-15周 |
财务处 | 吴风奇 | 第12-15周 |
科技处 | 陈一 | 第12-15周 |
保卫处 | 杨剑 | 第12-15周 |
三、 教务处教学巡查
教务处主要领导干部应在开学第一天对学校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巡查,具体巡查安排如下。
所在校区 | 教学楼 | 巡查人员 |
河西校区 | 公共教学楼 | 胡俊红 周柏林 李学刚 文岳东 陈鹏 |
电气楼、计通楼、机械楼 | 张国华 唐乐天 邹彬 谢志美 |
冶金楼、理学楼 |
商学楼、法学楼、经贸楼 | 文爱军 文平 全湛宇 彭丽芳 |
外语楼、文新楼、包设楼 |
醴陵校区 | 科教楼 | 易小斌 邹毓 |
四、 信息反馈与处理
1.学院应在第二周将校领导专题教学巡查情况及学院整改情况报教务处教务科;
2.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听课结束后请及时将听课记录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崇德楼136办公室);
3.教务处在收到听课记录表后,及时向相关学院进行反馈,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领导汇报。每学期末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主管校领导;
4.其他不明事项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22183860。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