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2022年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对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本项工作涉及全体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依据
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照《湖南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98号)文件执行。
2、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内容为教务系统中的教学任务(含科技学院),若实际教学任务安排与教务系统数据不一致,根据教务处批准的变更意见或其他教学工作安排意见执行:
二、核算流程
1、学院核算。请认真核算本学院开课课程相关教学环节,并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核算,经教师本人核实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三天。经教师核实无误后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学院留存。
2、教务处核对。各学院院内公示结束后,汇总本院教学工作量数据并填报《XX学院2022年教学工作量统计明细表》送至教务处核对。核对完后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崇德楼136室)。
三、其它情况说明
1、多个教师上同一个教学班的情况下,请按每一位老师一条数据进行拆分统计;
2工作量的计算数据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实际教学情况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合班等);
3、其它未做说明的事项,请联系教务科0731-22183860。
教务处
20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