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湖工大政字【2018】66号)文件规定,教务处拟对2021年度本、专科教学任务绩点进行核算。本次核算的课程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教学场馆管理等环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相关
1、课程归属为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醴陵陶瓷学院和教务处的教学任务不参与“教学任务绩点”分配,暂按每“标准课时”60元计发授课酬金。“标准课时”折算系数为:单班系数为1.0,2个班系数为1.5,3个班系数为1.8,4个及以上班系数为2.0;
2、思想政治类课程按实际上课课时折算学分;
3、跨学院上课的非公共课课程,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按不低于60元/节的课酬支付给开课学院,折算系数为:单班系数为1.0,2个班系数为1.5,3个班系数为1.8,4个及以上班系数为2.0;
4、公共课教学加权人学分数=该课程教学的人学分数*K,其中人学分中的学生人数取学生的自然人数;K为本专科生公共课系数:大学体育课K=1.8、金工实习课 k=0.05,其它课程K=1;
5、单开班重修课程按每标准课时100元计发课酬,跟班重修课程按每学生50元计发课酬;
二、学生人数相关
1、科技学院、国际学院的学生人数按专业归口到相应学院;
2、陶瓷学院的学生人数不记入本次分配;
3、学生人数以在校时点人数为准,上半年开学第二周、下半年做完强制留级后的数据为准;
4、本专科生标准生数=Σ某类别学生数×该类别折算系数×专业系数
学生类别折算系数:普通本科为1;留学生为3;专业系数分别为:体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系数为18/11;艺术学类(不含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系数为18/12;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系数为18/13; 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系数为18/15;其它专业系数为18/18;
5、学生人数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值,因学籍异动人数有细微出入属正常情况;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所有数据取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
2、工作量的计算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实际教学情况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合班等);
3、各单位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返回工作量核算表,返回的工作量核算表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不按要求填报的将不予核算。返回前必须在本单位内张贴公示三天以上。
4、其它未做说明的事项,请联系教务科0731-22183860。
教务处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