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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及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发布人: 教务处

     

各学院:

为确保及时、准确下达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及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对工作,由于学校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并行,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务必认真核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依据

2019-2022级依据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年级的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2023级依据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二、核对流程

各专业负责人根据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于所有教学计划均由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设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方式等。

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审核】后联系教务科生成执行计划,再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从<培养方案><教学执行管理>-<生成执行计划>-<查询>出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参照教学系统群文件共享中的《湖南工业大学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班级进程安排><生成学期教学进程>(生成之前请核实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进程安排管理>中是否已经生成专业进程安排表)-<查询>出各个班级的班级进程安排表。如本专业班级较多,个别班级进程安排表需做个性化调整,点击<修改>进行更改。

三、核对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教务办依据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教学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院以及专业方向。在教学执行计划数据有误的情况下,请在教学执行计划中申请<停开>此课,审核通过后,再返回人才培养方案维护管理中<退审>进行修改,然后<送审>,人才培养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再回到教学执行计划中重新生成正确的执行计划;

2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无误后,各学院需打印教学执行计划正式稿、班级进程安排表(系统中点击<打印>),调整好格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核对截止时间

学院于本学期第14周星期五(128日)前把教学执行计划核对稿反馈给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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