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安排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教务办根据本学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各专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执行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依据
对应年级专业所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核对方式
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审核】后联系教务科生成执行计划,再登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从<培养方案>-<教学执行管理>-<生成执行计划>-<查询>出各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参照教学系统群文件共享中的《湖南工业大学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从<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班级进程安排>-<生成学期教学进程>(生成之前请核实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进程安排管理>中是否已经生成专业进程安排表)-<查询>出各个班级的班级进程安排表。如本专业班级较多,个别班级进程安排表需做个性化调整,点击<修改>进行更改。
三、核对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教务办依据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教学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院以及专业方向。在教学执行计划数据有误的情况下,请在教学执行计划中申请<停开>此课,审核通过后,再返回人才培养方案维护管理中<退审>进行修改,然后<送审>,人才培养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再回到教学执行计划中重新生成正确的执行计划;
2、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无误后,各学院需打印教学执行计划正式稿、班级进程安排表(系统中点击<打印>),调整好格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核对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本学期第12周星期五(5月12日)前把教学执行计划核对稿反馈给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