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1、加强以大学制度、重点学科建设、学校特色发展、大学转型、办学定位与办学实力提升、高层次成果建设、团队建设为主线的校本研究,分领域分步推进学校科学决策的预研究工作,形成科学发展观的预研机制,为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重大事项与发展方向提供理论分析与对比研究的有力支撑;
2、根据《大学章程》规定,提升教育科学类各种课题、项目的规范管理水平,实现课题指导管理的申报、评审、立项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保障“公平、公正、透明”的课题管理与建设机制;
3、优先支持各省级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形成专门指导、突出重点、提升学校教育科学软实力的保障措施与建设方案;
4、加强对教育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的指导,建设好基础研究、原创性研究与应用研究“三位一体”的研究团队,突出特色;
5、承担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研究任务与工作;
6、汇集预研究成果报告或《大学发展内参》,支撑学校建设与发展;
7、深化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的改革,突出科研与教学改革应用相匹配,强化成果的转化;
8、建立课题立项孵化培养机制,甄选骨干中青年进入省级课题与国家课题的孵化联运培养平台,鼓励与支持省级以上课题申报立项;
9、加强对各学院的业务指导,分学科分进度指导各学院教育科学课题与教学成果奖建设,力争进入全省本科院校前列;
10、加强与省内教育科学实力高校的合作交流,不断创新我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