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要求所有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在线填报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准确、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
组 长:谭益民书记
副组长:蒋建初副校长
成 员:各相关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解读、数据审核和填报,并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主 任:陈益元,办公地点:科技楼536,电话:22183397
联络员:文岳东,办公地点:科技楼531,电话:22183398
二、工作要求
1.学校采集填报进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反映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的重要基础数据,同时也是新一轮审核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牵头职能部门及协助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以保证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因自身原因填报数据不准确影响学校后续评估工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各牵头职能部门要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格执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参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内涵解释,规范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确保数据表格真实、准确、完整,还要注意与《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中的数据相吻合(特别是《数据填报指南》中明确要求“应与学校当年的高基表保持一致”的数据表格),避免相互矛盾。
3. 各牵头责任部门确定数据采集填报人、审核人(审核人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9月15日前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为便于联系工作,请各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加入“数据采集质量年报工作QQ群”,群号:334241361。各单位应为数据采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条件,提前部署,相互沟通。
4.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培训会。9月15日下午15:00,请各牵头部门负责人及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到崇德楼435会议室参加数据填报工作布置会。
三、填报方式
1. 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分散采集,逐级审核,牵头汇总,集中填报”的原则进行。各项基本数据按照工作职责范围由牵头责任部门负责采集,协助部门提供有关数据给牵头责任部门汇总填表。具体采集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一览表”;
2.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1)为各牵头责任部门分配数据采集账户。各牵头职能部门的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详见“附件3: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账号”。
3. 各牵头责任部门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s://udb.heec.edu.cn),在首页点击“数据填报”栏,以分配的账号登录填报系统进行数据的填报和审核。
4. 数据采集填报流程。填报工作员(填报用户)登录查看任务→数据录入→数据保存→校验通过→提交审核→责任领导(审核用户)审核→学校审核→数据上报。
5. 所有数据填报完成后,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党政办共同审核有关数据,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上传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15日 |
召开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和数据采集人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
10月10日前 |
负责基础表数据填报的牵头责任部门完成基础表数据采集和部门审核。 |
10月31日前 |
各牵头责任部门完成各自负责的数据的填报及部门审核。 |
11月5日前 |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党政办共同审核有关数据,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
11月15日前 |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上报最终数据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
附件:
1. 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一览表
2. 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系表
3. 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账号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