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要求,所有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在线填报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准确、及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
组 长:刘扬校长
副组长:罗定提副校长
成 员:各相关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解读、数据审核和填报,并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主 任:陈益元,办公地点:科技楼536,电话:22183397
联络员:文岳东,办公地点:科技楼531,电话:22183398
二、工作要求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为所有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的年度常规工作。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五位一体”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工作,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以保证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因自身原因填报数据不准确影响学校后续评估工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 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分散采集,逐级审核,牵头汇总,集中填报”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项基本数据按照工作职责范围由牵头责任部门负责采集,协助责任部门提供有关数据给牵头责任部门汇总填表。具体采集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牵头责任部门将各自负责的数据表格在校内数据填报网上填报(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党政办共同审核有关数据;
第三阶段,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在线填报、上传数据表格。
3. 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9年9月30日。数据内涵说明及具体统计时间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电子稿请在 “数据采集质量年报工作QQ群(群号:334241361)”共享区下载)。
4. 各项数据表格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制定的格式填报,确保数据表格真实、准确、完整,还要注意与“高等教育学校(机械)统计报表”中的数据相吻合(特别是《数据填报指南》中明确要求“应与学校当年的高基表保持一致”的数据表格),避免相互矛盾。
三、填报方式
本次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采取校内数据采集网络平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填报、审核后再统一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工作方式。
1、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湖南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1)为各牵头责任部门分配数据采集账户。
2、各牵头责任部门确定数据采集填报、审核工作人员,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9月18日前上报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为便于联系工作,请各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加入“数据采集质量年报工作QQ群”,群号:334241361。
3、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培训会。9月18日上午9:00,请各牵头部门负责人及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到崇德楼501会议室参加数据填报工作布置会。
4、各牵头责任部门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人员按分配的账户登录校内数据采集平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系统),填报基本状态数据,登录网址:http://172.16.32.220:28089/smartbi/vision/index.jsp。填报完后,由牵头部门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后,提交。
5、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在各牵头责任部门数据采集填报结束后,再次对数据进行审核,生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交校务会审核后,上报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18日上午 |
召开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和数据采集人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 |
10月25日前 |
各牵头责任部门完成基本状态数据校内平台采集和部门审核,并报送材料到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
10月28日前 |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党政办审核数据 |
10月29日前 |
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
10月31日前 |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在线填报数据 |
附件:
1. 湖南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一览表
2. 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系表
3. 2019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账号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