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人: 教务处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教师制度暂行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4 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师范教育与教师发展科部署以各学院为主对 2024 年 39 位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了考核。其中,有 38 位青年教师考核合格,其指导教师计算 20 课时的工作量。1 位青年教师延长培养一学期,指导教师下学期需加强指导,也可更换指导教师,并及时向教务处师范教育与教师发展科报备。考核结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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