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更好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株洲“制造名城”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三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立项建设校级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打造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三批立项建设2-3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
二、建设任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第四条“建设任务”执行。
三、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分(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总学时)的30%;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6.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四、立项流程
1.各学院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搭建基础团队,明确体制机制。
2.6月30日前,请拟申报的学院将《湖南工业大学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至jwcsjk@hut.edu.cn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 邹彬)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论证,为申报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做准备。
2.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组织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
3.学校将给予10万元/个的建设经费支持,经费拨付进度为立项通过后拨付4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验收合格后拨付30%。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