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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本(专)科实验耗材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8年度本(专)科实验教学(含实验课程、课程实验、实训、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申报2018年度实验耗材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耗材计划申报原则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及材料管理办法》(湖工大设备字[2007]6])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实验耗材的科学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次申报实验耗材的原则:

1、在满足实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

2、只申报与本(专)科实验教学相关的耗材计划,除此之外的其它耗材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3、在满足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的情况下,各单位申报总金额不能突破2018年度预算限额,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协调本单位申报事项。

二、申报计划报送要求

1、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规定,按课程名称、实验项目名称分类申报所需耗材,包括所需耗材的名称、型号或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等。实验项目名称和课程名称必填其一,如选填实验项目来申报,则必须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填报课程实验项目信息。

2、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所申报的耗材的课程名称统一为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

3、耗材申报单位为学校有建制的教学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所在实验室的耗材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主管副院长协调本单位申报工作,如有遗漏,自行负责,不再补报。

4、本次申报2018年度两个学期的实验耗材计划。

5、如有不方便归属到某门课程或者某个实验项目的耗材,请以共用耗材为课程名称申报,请单位主管领导协调处理共用耗材的申报,以发挥耗材使用的最大效用。

6、各单位在实践教学管理网站(http://218.75.197.123:90/)进行本次耗材申报工作,申报人员要求具有实验室主任身份。具体申报办法请见网站说明或者咨询实践教学管理科。对于信息填写不完整(比如实验组数、实验人数、课程名称、项目名称等)或随意新增的实验室或者联系人的项目将自动将申报数量归0

7、实验耗材计划申报截止时间:20171213日。

 

实践教学管理科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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