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为确保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教学安排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教务办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各专业在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依据
1、2014级依据已印发的201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2、2015级至2017级依据已印发的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3、2017级新增的大类专业依据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二、核对方式
登陆正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从<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中按年级打印出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详细的操作步骤可以参照教学系统群共享中的教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三、核对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教务办依据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院以及备注栏中的专业方向。如数据有误,及时反馈给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核实修改;
2、教学计划核对无误后,各教学单位需打印教学计划正式稿(系统输出),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务科;
四、核对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第十三周星期四(11月30日)前把教学计划核对稿反馈给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