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
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1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37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和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完善现有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做好科学规划,坚持“能实不虚”的原则,大力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教育厅明年将启动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我校也将启动校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并以此为基础推荐国家级示范性项目。
二、教育部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请相关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每个类别原则上限申报一个项目。
三、请各申报学院将盖章后的《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材料,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学刚,电话:0731-22183127,电子邮箱:53601441@qq.com。
教务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