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对人才培养方案及完善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对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校对,校对后的培养方案将作为2017级学生开课计划的依据。并完善相应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实验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才培养方案校对
1. 校对内容:培养方案中专业介绍、培养目标与要求、能力描述等文字表述,课程体系结构表中数字是否与进程表一致,培养方案进程表,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分学期进程表是否与进程表一致;
2. 请各学院将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印刷版)打印出来,然后在纸质上用红笔修改,修改请字体工整、字迹清晰,并请同步修改电子稿,电子稿的修改应与纸质修改版保持一致;
3. 印刷后已调整的内容请反应在本次校对中,改动较大的请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22183127);
4. 新增专业请按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将印刷在本次校对版中;
5. 请于2017年5月5日之前将人才培养方案校对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建设科(科技楼127)。
二、 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要求
1. 教学基本文件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课程设计大纲、学年论文大纲和毕业设计大纲等;
2. 各类教学基本文件由课程归口学院负责制定,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汇总、编制;
3. 各教学基本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应模板制定,大纲应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用语准确;
4. 大纲中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学分等内容应与校对后的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5. 同一专业的各类大纲做成一个WORD文件,要求生成目录,目录中的课程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进程表中的课程顺序排列,同一课程的大纲按照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大纲、实习大纲、课程设计大纲的顺序排列,学年论文大纲和毕业设计大纲放在最后;
6. 通识教育课程的大纲由课程归口学院编写,并于2017年5月19日前汇编成电子档(命名为****学院****类课程大纲)交至教务处建设科,由教务处审核后分享给各学院;其他跨学院课程大纲也应在5月19日前制定完毕并由课程归口学院分享给相关专业;
7. 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2日前本院教学基本文件交教务处建设科(科技楼127),WORD电子稿命名方式为***学院****专业教学基本文件,纸质稿请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建设科。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