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实习经费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实习经费标准,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2016年度实习经费计划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确定全校2016年度的实习经费总额为6163700元,现分单位予以下达。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实习管理办法》(湖工大教字[2009]29号)、《湖南工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湖工大教务通字[2013]19号)与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16年度实习教学经费计划表
教务处
2016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