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实验教学,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现将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安排实验课程的范畴:
教学任务中,实验学时+上机学时+实践学时>0的课程(不包含由教学管理科已直接安排时间地点的实验课程和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
2、实验课表填写要求:
(1) 所有实验课程在本学期第四周前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安排完成。教务处在第五周起开始清查实验课排课任务落实情况。
(2) 具体某次实验课安排如果需要进行调整的,可以由排课人员在上课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更改(添加、修改或删除),对于已上完的实验项目不再进行补填(不包含第一周进行的实验)。
(3) 具体填写方法和填写说明见附件。请各教务办相关人员在“实践教学系统=》实验管理=》排课任务查询”中查询本院学生的实验教学任务安排情况,不断督促落实。
3、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方老师,电话22183133。
教务处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