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实验教学,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现将本学期实验课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安排实验课程的范畴:
教学任务中,实验学时+上机学时>0的课程(不包含由教学管理科已直接安排时间地点的实验课程)
2、实验课表填写要求:
(1)所有实验课程在本学期第十二周前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安排完成(以便于每学期工作量计算)。
(2)具体某次实验课安排如果需要进行调整的,可以在上课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更改(添加、修改或删除),对于已上完的实验项目不再进行补填(不包含第一周进行的实验)。
(3)具体填写方法和填写说明见群共享文件。
3、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向老师,电话22183133。
教务处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