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1、有部分学院申报的耗材由于信息填写不全,现已按之前下发的耗材申报通知进行了耗材申报数量清0处理,请各学院进入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验管理-》耗材管理模块进行信息补充。
2、实践教学管理系统耗材管理需要实验室主任管理权限,请不能进入该模块的实验室主任(仅限教学实验室)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进行权限设置。
3、信息补充要求于2012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届时将关闭实验耗材管理系统,请各学院务必于此前完成信息补充。
4、有部分学院申报耗材时没有填写实验室名称,现已将此部分数据暂时命名为“学院实验室”,请各学院据实修改。截止日期起没有修改的部分将做耗材申报数量清0处理。
5、 耗材申报信息补充时单条数据申报金额不得高于之前纸质版申报金额,如确实需要高于之前纸质版申报金额,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
6、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22183133。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