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工大教字[2007]22号《湖南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要求,现就下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工作通知如下:
1、微调工作截止至本学期第六周星期四(3月22日)。
2、凡涉及增开、删除、更换课程,改变课程性质、增减课程学时、变更课程开设时间等微调工作的,须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在[教学计划管理]—[执行计划更改申请]中填写打印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
3、申请表需教学院长签字、学院(部)盖章,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执行。
4、凡属新增开课程,须附课程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文件。
教务处
20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