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实验室:
为了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现将申报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实验室依照教学急需的原则申报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
2、实验室建设经费申报限额为:理工类学院(部)不超过50万,其它学院(部)不超过30万。
3、申报实验室建设经费计划的内容分为:(1)申报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报告,要求在报告中说明实验室建设现状,申请建设经费的理由,建设经费使用方案等;(2)仪器设备请购计划,说明实验室建设经费的预算情况。
4、申报计划上交截止日期:2011年12月27日。
教务处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