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学生课程补考及重修考试的补充规定》(湖工大教字[2009]26号)文件精神,请依据重修名单认真组织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工作。
一、重修报名学生请于2011年9月14到9月23日前到所属学院教务办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二、课程补考不合格(含无故缺考)者,由学生自行重修并自行申请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考试与往后年级同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合并进行,重修成绩以实际卷面成绩记载。
三、学院以教务处考试科下发的《2011-2012-1重修报名名单表》为准,不得任意改更表格形式和添加名单,请学院查询核实。
特此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