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
国家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78号)精神,我省今年不组织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各高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第六届国家教学名师评选。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本专业教授职务。
2、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3、其他条件按照《第六届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1)执行。
4、“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178号文件精神,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三、推荐办法
1、各院(部)可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
2、各院(部)务必于5月4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谢志美,电话:22183127,电子信箱:jsk2622144@163.com。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本科)一式7份(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候选人推荐表封面贴在纸袋外,每个候选人的所有材料限装一袋,多余的材料不予受理)。
(2)候选人个人资料(见附件3)。
(3)候选人的45分钟讲课录像光盘1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100MB)(此项材料可提前准备,在学校确定候选人后再提交)。
(4)学生评价汇总表(学生人数不得少于25人)(见附件4)。
3、5月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提出推荐名单,经校务会审定并在学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请在教务处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 第六届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3. 第六届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4.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5.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
湖南工业大学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