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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字[2024]66号)

发布时间:2024-07-05      发布人: 学籍科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预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湖工大政字〔2022〕123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级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志愿填报:7月13日-7月16日;

2、录取公示:7月28日-7月30日;

3、专业转入:8月5日。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条件:预科生修满预科期间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违规现象、综合测评达标的,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生学籍。

2、不符合条件:预科生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要求,经本人申请,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生学籍,未申请或申请不通过的,退回生源地区。本科阶段学习期间应申请重修预科阶段不及格课程,在本科最长修业年限内考试仍不通过的,不予毕业。

三、录取规则

1、志愿填报规则:预科结业生可根据学校预科生转入本科接收计划填报本科专业志愿,学生可填报6个志愿。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预科学生不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预科生无法被志愿专业录取时,应服从学校专业调剂安排。

2、录取依据:学校以预科期间学生结业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录取规则:按照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考虑理科类预科生可以填报文理兼招专业,本次预科生专业录取,先进行文科类学生志愿录取,再进行理科类学生志愿录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宣传:相关学院需在7月12日前在预科生中做好宣传,做好预科生资格审核相关工作。

2、做好志愿填报指导:2023级民族预科生扫码登录腾讯文档并进行志愿填报,学院应根据文件及通知要求,切实指导预科生志愿填报工作。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预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2:2024级预科生转入本科接收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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