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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推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通知(教务通字[2024]13号)

发布时间:2024-03-09      发布人: 教务处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校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实现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在前期根据《湖南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方案》(湖工大政字〔2022〕58号)开展改革示范的基础上,现就在全校推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通知如下。

一、改革内容

调整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的比重分配,加大过程性评价成绩在课程考核中的比重,规范过程性评价要素,发挥平时考评的督促功能和期末考核的检测功能。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4,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可适当提高相应比例。 期末成绩考试课程低于50分、考查课程低于60分(100分制),该课程综合成绩为期末实考成绩。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和师范教育认证专业按认证标准要求实施考核。

过程性评价主要包括课堂学习(如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学习笔记、考勤、作业、随堂测试等)、课程作业(可包括小论文、研究报告、作品、项目设计、调研报告等)、阶段性学习测验与期中考试(笔试、口试、答辩、小组合作、读书报告等)、教学实践活动(实验、创新、专业技能测试或认证等)、专题讨论、小组学习、自主学习等形式。各学院可结合本科生导师制,鼓励任课教师引导学生以本科生助教的形式参与课程过程考核。

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评价的方式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提倡无纸化考试及电子化归档过程资料。过程考核原则上采用超星或雨课堂等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各学院要有针对性的面向授课教师开展网络教学平台使用的培训。

二、组织和实施

本通知要求作为全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硬性要求。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选取相应课程,按本学期(2023-2024(2)学期)所开设课程不低于50%的比例扎实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下学期(2024-2025(1)学期)全面铺开

课程考核的具体方案由院系及课程组根据学校总体改革要求以及学科、专业及课程特点拟定,经课程所在系主任审核,报学院审批。课程考核具体方案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与特点、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具体实施步骤、评分标准、过程资料归档标准等内容。教师须提前告知学生课程的考核方法、成绩评定标准及各部分考核所占成绩比例,特别是平时成绩的构成及核算方式,要保证各项考核成绩评定过程可追溯

教务处将根据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需要,修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完善制度约束和执行力度监督。对实施考核改革的课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开课单位负责过程管理,对考核方式、试卷命题、考试质量分析等各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学校将把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专任教师本科教学评价考核内容及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体系

教务处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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