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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智慧课程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通字[2024] 64号)

发布时间:2024-06-26      发布人: 彭丽芳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塑造智能+”高等教育新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湖南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21141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和智慧课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度计划立项校级一流课程100门,其中学校资助50门,包括线上一流课程2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0门、智慧课程15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5门;学院自筹资金资助50门(每个一流专业建设点1-2门,申报类别不限)。

校级一流课程按照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学校可以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调整各类别课程立项数量。

二、申报范围与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本年度一流课程采取最低限额申报方式,推荐限额主要根据学院办学规模、课程建设成果等因素综合确定,鼓励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一流专业(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下属课程申报认定。各学院推荐最低限额见附件1

(二)基本申报要求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2.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所有申报课程20239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在正常讲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3.申报课程建设期为1年,相关课程资源应上传湖南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

4.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本年度限申报一类课程,已认定为校级及以上的一流课程不再进行申报(申报智慧课程除外)。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同时为实施思政课教师与专业教师结对共建课程计划,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课程团队必须包含一位思政课专任教师。各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6.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为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及研发人员参与课程建设,提高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各类课程具体申报要求

1.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实现学生时时可学、处处能学课程网络教学空间。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下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4.智慧课程。课程应设定清晰的课程教学目标,充分发挥学校的多学科优势,有方向、有体系地整合教材、教学视频、试题等多元多维教学资源,采用知识图谱、AI课程助手等技术。同时应符合相应标准,具有先进规范、安全稳定、易于使用的扩展性能,能接入湖南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课程鼓励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核心课程申报;鼓励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属课程申报;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

三、经费资助

学校对立项和认定的一流本科课程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本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经费资助标准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上课程、智慧课程每门3万元,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每门2万元。认定后的课程在更新资源中发生的费用,将由负责人申请、学院审批,经教务处核实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对于自筹项目,各学院必须参照学校标准,从一流专业建设经费中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申报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于2024912日下午5:00前,向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湖南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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