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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教字[2008]18号 湖南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01-02      发布人:

湖南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湖工大教字[2008]18

为适应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的实际需要,落实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切实提高教材编写、选用质量和教材管理水平,使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学校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各院(部)设立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设主任一名(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秘书长一名(由教务处处长担任),秘书一人(由教材科科长担任),委员若干人(由教务处、各院、部有关专家担任)。

(二)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负责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出版计划,评审优秀教材;负责组织教材建设立项、评奖,负责教材建设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教材建设

(一)教材编写

1、教材编写的原则

1)教材内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有利于学生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

2)鼓励编写填补国内空白和绝版的教材,因新专业或新课程而征订不到的教材,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的教材及满足我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建设的教材。

3)对于已有国家规划教材、国家优秀教材、国家级统编教材和省(部)级统编教材的课程,学校原则上不再支持编写该门课程教材。

4)自编的实验、实习教材应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及结合学校教学实践条件编写。

5)教材出版立项每年进行一次;没申请立项而出版的教材不能获得学校教材建设基金的资助或奖励。

2、教材编写要求

1)各院(部)制定本单位教材建设的计划,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教材编写工作,按时完成编写任务。

2)实行主编负责制。

教材的主编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讲授该课程的经验;参编人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有二年以上讲授该课程的经验。

3)符合本校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4)教材内容应包括序言、绪论、参考文献目录和例题、课后习题或思考题等。

3、申报程序

凡申请编写出版教材,应由主编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教材出版申请表》(见附件一),经系、院(部)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立项。

4、教学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的编写

1)如无法选购到合适的教材,根据教学需要,主讲教师可以编写教学讲义。

2)实验(实习)指导书的编写必须符合本专业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与教学内容配套。

3)习题集的编写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与教学内容密切配合。一般的习题,可给出答案;复杂的习题,可给予解答提示。

三、教材管理

(一)教材选用

1、选用原则

1)选用的教材必须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2)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

3)应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国家重点或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如没有这些教材,则应尽可能选用近3年出版的教材。

4)双语课程应尽量选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和高质量的电子教材。

5)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版本教材。如确因教改需要,需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6)严格控制确属教学必需并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

2、教材选用程序

1)每学期第10周至12周,教务处在网上公布教材选用查询信息。

2)主讲教师根据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暂未落实主讲教师的课程,由系或教研室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3)各院(部)审核主讲教师提出的教材选用意见,并由教学秘书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教材选用信息。

4)因特殊原因变更或增加开设课程的,必须在变更计划一周内,确定变更课程的教材选用信息,并由教学秘书及时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5)每学期16周前,各院(部)教学秘书必须把由各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下学期教材预订的纸质文档送交教材科。

6)教材科根据院(部)送交的教材征订文档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学校教材选用原则的教材应重新修改预定信息。

(二)教材征订

1、原则上每个学生都必须订购教材。

2、每年进行两次教材预订,每次预订数量为一个学期学生的教材使用量。

3、教材的征订统一归口教材科。

(三)教材采购

所有的教材采购由学校进行公开招标,教材科统一采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否则教材科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内部管理

1、教材到库后,由教材科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对已入库的教材,各院(部)不得因更换教师等原因而更换教材。

2、教材发放:学生用书由各班班长以班为单位,在每学期开学前凭《湖南工业大学教材出库单》(学生用)领取;教师用书以院(部)为单位,凭《湖南工业大学教材出库单》(教师用)领取。

3、教材存放:按院(部)分区,按专业分类、上架。库房管理员每学期应对所管库房的教材进行盘查,做到帐、物一致。

4、教材报废:对已经明确的不再适应教学需要的教材应及时报废。报废教材需经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和教务处联合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教材报废每年一次。

5、教材费用与核算:学生的教材费用采取以个人建立账户、以班为单位进行核算的方式,各班班长必须在每个学期末按照教材科对帐通知的要求前来对帐;总的教材费在毕业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清算。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学籍异动(留级、休学、转专业、退学)等情况,应在两周内持教务处发放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教材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五)自编教材(讲义)的使用

1、拟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需由主编填写《湖南工业大学自编教材(讲义)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二),所在院(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2、经学校同意使用且需印刷的自编讲义由主编在使用前2个月将书稿送交教材科,经教材科检查符合印刷要求后,统一安排印刷。自编讲义的印量原则上只供应相关专业一届学生使用,若印刷数量过少,成本过高,经所在院(部)提具书面报告,教务处批准后,可酌情印刷23届在校学生使用数量。自编讲义需要重新修订时,应将已印的自编讲义使用完毕后才能重新印刷,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3、自编教材(讲义)的使用申请应于每学期第12周前申报。

4、经学校同意使用的需作者包销的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原则上只使用二至三届,按当年学校教材公开招标的折扣结算。

四、教材评价

(一)教材建设基金

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基金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基金支出项目必须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的实施和课程建设。

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主编的已列入国家、省(部)级规划的教材(含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和面向“21世纪”教材)、获得国家级(含教育部评奖教材)和省(部)级奖励的教材、获得校级奖励的教材;提供参加教材建设研讨活动经费。

(二)教材质量评价

1、评价范围、时间

凡我校教学用的所有教材均需参与教材质量评价,教材质量评价每学期组织一次。

2、评价实施办法

1)学生评价:各院(部)组织学生对本学期使用的所有教材进行评价(公共课所用教材在全校随机抽取23个班级学生参与测评),按要求填写《湖南工业大学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见附件三)。

2)教师及同行专家评价:各院(部)组织教师及同行专家对本学期使用的教材(含自编教材、讲义)进行评价,按《湖南工业大学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见附件四)进行量化评分。

3)各院(部)负责收集、统计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填入《湖南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汇总表》(见附件五),并将评价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后一起送交教务处教材科

5、评价结果及处理

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

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教材才能参与优秀教材评选;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材,主讲教师应更换教材。

(三)优秀教材奖励

1、评选范围

1)我校教师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并被我校选用的教材。

2)参加过评奖,经过修改但修改内容未超过50%的再版教材,列入国家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获得国家级奖励教材和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不再参加学校优秀教材的评选。

3)未予立项的教材不得参与学校优秀教材评选。

2、校级优秀教材评定等级及相应条件
1)校级优秀教材评选每二年进行一次;评定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

2)评选条件

---- 教材内容反映了国内外本学科最新成果和资料,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 教材内容和体系有创新、有特色,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 使用学校多、使用率高,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好。

---- 我校教师任第二主编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只能参与二等奖评选。

3、评选优秀教材的程序

1)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材,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各院(部)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填写《湖南工业大学优秀教材评选申请表》(附件六),并附教材两本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综合各院(部)上报的参评教材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由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根据《湖南工业大学优秀教材评审表》(附件七)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教材。

3)根据评审情况设一、二等奖若干名。

4、奖励标准

(一)国家级优秀教材(含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主管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奖励30000元;

(二)省部级优秀教材奖励20000元;

(三)校级优秀教材

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6000元。

附件一 湖南工业大学教材出版申请表

附件二 湖南工业大学自编教材(讲义)使用申请表

附件三 湖南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

附件四 湖南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附件五 湖南工业大学教材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用表)

附件六 湖南工业大学优秀教材评选申请表

附件七 湖南工业大学优秀教材评审表

湖南工业大学

OO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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