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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工大教字[2007]26号 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7-09-09      发布人:

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湖工大教字[2007]26

为更好地发挥教学督导组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搞好评教评学,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方面的作用,特将督导组的基本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实行值班巡视制,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秩序。督导组对学校的教学状况要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写好值班工作日志,并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二)听课评课,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后需如实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教师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教师所在单位。

(三)检查教师教学文件,推进教学规范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或教务部门的安排,对教案、课件、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文件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教风、学风的督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五)收集整理师生意见,做好教学参谋咨询工作。广泛征求和收集学校师生员工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类整理提炼,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单位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编发、撰写《督导简讯》和《督导札记》。

(七)参加学校有关的教学会议,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动态,通报教学状态信息。

(八)完成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有关任务。

湖南工业大学

二○○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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