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① 基本原则: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各院(部)可向学生开设与素质教育有关的课程,采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形式开设。② 责任部门:教学管理科。③ 受理时间:每学期第8周~15周④ 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及管理流程
上一篇: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下一篇: 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